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3 浏览次数:6400次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景德镇市城市规划局: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7号)要求,为组织实施好我省2017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江西考区注册建筑师考试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负责考试报名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考务工作,并按照“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1)的要求,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

    二、考试大纲及成绩有效期

    2017年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科目及成绩有效期等保持不变,暂停考试的年份(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考试用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用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

    三、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⑴ 本文附件2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⑵ 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 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 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3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备本文附件3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 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⑵ 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四、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和科目详见(附件4)。

    五、报名办法

    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注册登记

    应试人员向所在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同意后,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进入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并在考生注册页面对照报考条件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应试人员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应试人员的登陆标识),注册成功的应试人员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2份。

    (二)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

    1、应试人员携带打印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到所在单位报名,由各勘察设计单位统一组织到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和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初审和缴费。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负责将初审合格的考生材料(原件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盖审核专用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以及汇总表(Excel格式)统一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

    2、首次报考的应试人员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资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所在勘察设计企业近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设计年限证明和业绩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首次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应试人员还需要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

    (6)《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2份。

    3、往年的续考人员只需提供《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2份。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4月28日至5月4日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六、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2月24日至3月5日。

    各设区市资格初审的时间:2月27日至3月6日正常上班时间。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接收各地初审材料上报时间为:3月7日至3月11日,具体安排详见下表:

序号

时间

地市

1

3月7日至8日

萍乡、九江、鹰潭、抚州、景德镇

2

3月9日至10日

赣州、吉安、上饶、宜春、新余

3

3月11日

南昌市

    七、其他事宜

    (一)考试费用

    考试费用按江西省发改委和江西省财*厅【赣发改收费[2016]1223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计[2016]8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一级建筑师:客观题63元/科,作图题182元/科;二级建筑师:客观题70元/科,作图题105元/科。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资格初审的同时现场收取。

    (二)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考生以及该考生所涉及考场的监考人员,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39号)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请各设区市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 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附件2. 2017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附件3. 2017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附件4. 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附件5. 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原链接:http://www.jxpta.com/news/1_2230.html)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内   容

2017年2月15日

下发考前规则模板

2月24到3月5日

网上统一报名(江西省)

4月1日前

上报试卷预订单

4月23日前

上传准考证数据

4月28日到5月4日

考生打印准考证

5月3日前

试卷运送达各省(区、市)

5月6日、7日

5月13日、14日

考试(具体时间见附件4)

5月20日前

下发考后规则模板

6月1日前

报送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考场信息及客观题成绩

7月底前

完成一、二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阅卷工作,报送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考场信息及考试成绩

8月

公布考试成绩

 

附件2

2017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专  业

学位或学历

取得学位或学历后从事建筑设计的最少年限

对应的最迟毕业年限

建筑学

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本科

以上

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

2年

2015年

建筑学学士

3年

2014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5年

2012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7年

2010年

专科

三年制毕业

9年

2008年

二年制毕业

10年

2007年

相近专业

本科

以上

工学博士

2年

2015年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6年

2011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7年

2010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8年

2009年

专科

三年制毕业

10年

2007年

二年制毕业

11年

2006年

其它工科

本科

以上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7年

2010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8年

2009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9年

2008年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等相关规定,“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专科为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

    2.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如专业名称不在本表内的,可由考生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1)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工学)、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2)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3)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附件3

2017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专   业

学   历

取得学历后

从事建筑设计

的最少年限

对应的最迟毕业年限

本科

及以上

建筑学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2年

2015年

相近专业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3年

2014年

专科

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学、原建筑设计)

毕业

3年

2014年

相近专业

毕业

4年

2013年

中专

原建筑学、原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

5年

2012年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7年

2010年

相近专业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

8年

2009年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10年

2007年

原建筑学、原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8年

2009年

相近专业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10年

2007年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版)等相关规定,“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专科为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中专为建筑装饰、建筑工程施工(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城镇建设、古建筑修缮与仿建(原古建筑营造与修缮)。

    2.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如专业名称不在本表内的,可由考生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1)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2)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3)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附件4

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科目及时间表

级别

日期

考试时间

科  目

一级

5月

6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设计

13:30-15:30(2.0小时)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16:00-18:00(2.0小时)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5月

7日

8:00-11:30(3.5小时)

*场地设计(作图题)

13:30-17:30(4.0小时)

建筑结构

5月

13日

8:00-10:30(2.5小时)

建筑材料与构造

12:30-18:30(6.0小时)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5月

14日

8:00-10:30(2.5小时)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12:30-18:30(6.0小时)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二级

5月

6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13:30-16:30(3.0小时)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5月

7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结构与设备

12:30-18:30(6.0小时)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注:带*号的5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生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附件5

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考生注意事项

    一、报考

    考生应按考务文件的规定报名参加考试,严禁在专业、学历、工作经验及职业实践等方面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取骗取考试资格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职业实践要求

    根据《关于<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有关事项的通知》(注建秘[2015]4号),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不再统一印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报考人员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pqrc.org.cn)上下载《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标准格式的电子文档,打印后按照职业实践内容填写,已经持有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可继续使用。

    三、考试大纲及成绩有效期

    2017年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科目及成绩有效期等保持不变,暂停考试的年份(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四、考试时间

    2017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时间在5月的2个连续的周末进行,请注意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以免耽误考试。

    五、参加知识题考试

    1.考生应携带2B铅笔、橡皮、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

    2.在答题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印于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必须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规定的栏目内,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3.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

    六、参加作图题考试

    1.考生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2.考生应携带以下工具和文具参加作图题考试: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三角板一套,圆规,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绘图笔一套,铅笔,橡皮,订书机,刮图刀片,胶带纸等。不得携带草图纸、涂改液、涂改带等。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还应携带2B铅笔。

    3.正式答题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本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将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封面规定的栏目内,姓名、准考证号应用正体书写,清晰并易于辨识。参加“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还须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

    4.作图题必须按规定的比例用黑色绘图笔绘制在试卷上。所有线条应光洁、清晰,不易擦去。各科目里若有允许徒手绘制的线条,其有关说明见相应作图题科目“应试人员注意事项”中的规定。

    5.考生可将试卷拆开以便作答,作答完毕后由考生本人将全部试卷按照页码编号顺序用订书机重新装订成册,订书钉应订在封面指定位置。

    6.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两个作图题考试科目试卷上有选择题,考生按下列三个步骤完成作答:1.作图;2.根据作图完成选择题作答,并将所选选项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在括号内;3.根据选择题作答结果填涂答题卡,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漏做其中任一步骤均视为无效卷,不予评分。所选选项必须写在括号内,不写、写在括号外或用“√”、“×”等符号表示的,人工复评时不予认可,不予评分。选择题只能选择一个正确答案,且试卷上选择题所选答案必须与答题卡所填涂答案一致。

    7.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无法评分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1)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错误的;

    (2)试卷缺页的;

    (3)建筑技术设计或场地设计科目作图选择题与答题卡选项不一致的;

    (4)建筑技术设计或场地设计科目的作图选择题、答题卡作答空缺的;

    (5)建筑技术设计或场地设计科目试卷上的作图选择题未按规定填写答案的。

    8.特别提请注意,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用彩色笔、铅笔、非制图用圆珠笔及泛蓝色钢笔等非黑色绘图笔制图的; 

    (2)将草图纸夹带或粘贴在试卷上的;

    (3)在试卷指定位置以外书写姓名、准考证号,或在试卷上做与答题无关标记的;

(4)使用涂改液或涂改带修改图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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